海達語翻譯

【Umas Suqluman/許家榮 新北市新莊】 2017-10-12 全台第一張全族語公函,由花蓮縣光復鄉公所發出,內容大意是通知族人前來領取土地的權利證明書。 為了因應6月14號才剛實施的原居民族語言發展法,原民會10月12號正式公告全台55個原居民族區域的地方通行語。 (原民會教文處語言科長 Biung Takisvilianan(邱文隆) 布農族: 地方通行語的通知佈告,實際上是整個語言發展法在將來鞭策,它算是一個前置作業非常主要一件工作,我們確定了地方通行語之後,它的數目、它的分布以後,我們後續的、相關的包孕標示、公函書寫等等的政策,才可以依此數據往來來往推動。) 憑據原居民族說話成長法第二條指出,只如果該區域生齒數最多的族語別,或是該區域人數達1,000人的族語別,和屬原居民族瀕危語言,並且在本地為傳統棲身地區者,都可列為處所通行語。 是以,就有14個原居民族地區,具有二種以上的處所通行語。 (原民會教文處說話科長 Biung Takisvilianan(邱文隆) 布農族: 高雄市桃源區裡面的拉阿魯哇,固然它沒有達到1000人,可是因為它是瀕危說話,又在高中部落有它傳統棲身的地區,它分布在那裡,所以它其實沒有達到1000人,我們也把它認定為地方通行語,又好比說卡那卡那富,在那瑪夏區它沒有到達1000人,但天成翻譯公司們也把它認為是地方通行語。) 原民會強調,公告地方通行語,對原居民族說話發展跟權利保障,是一項重要指標,將來原居民族地區,就能以地方通行語書寫公函書,或在本地大眾運輸工具增加地方通行語播音,和行政機關、黉舍及公共設施等設置地方通行語及傳統名稱標示,藉此擴大族語進修跟使用場域,真正落實族語文字化跟推動族語保存與成長的責任翻譯 [原民台新聞影音報道]



本文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55%E5%8E%9F%E4%BD%8F%E6%B0%91%E6%97%8F%E5%9C%B0%E5%8D%80%E5%9C%B0%E6%96%B9有關各國語文翻譯公證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公司02-772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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