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社

分類[編纂]

非物資文化財產(日語:無形文化財)包羅了戲劇、音樂、工藝手藝等。

  • 主要無形民俗文化財產(日語:重要無形民俗文化財):無形的民俗文化財產中主要的部門。
    • 重要有形民俗文化財產(日語:主要有形風俗文化財):有形的風俗文化財產中主要的部分。

    風景名勝[編纂]

  • 登錄物資風俗文化財產(日語:登録有形民風文化財):還沒有被日本政府或地方公共團體認定的有形民風文化財產(首要是明治維新至二戰的近現代文化財產)中分外需要保留與有用行使的。

    日本文化財產,或叫日本文化遺產,是
    日本為護衛文化財產、自然遺產所創立的標準,其資曆依日本《文化財庇護法》訂立翻譯「文化財產」在此為對應轉譯,直譯為「文化財富」,指一件部份或整體具有考古價值的物品,或是一件具有民族學價值的物品[1],實際上不但涵蓋了文化、歷史、學術等人文領域,也包含動、植物、景觀等「天然遺產」(日文:天然記念物)。

  • 名勝(日語:勝景):如庭園、溪谷、山嶽、洞窟、泉水等。
  • 天然景觀(日語:天然記念物):動物、植物、礦物等翻譯
  • 地下財產(日語:埋蔵文化財),這類文化財產與上述各類文化財產不同,仍處於地下埋藏狀態翻譯

    • 主要文化景觀(日語:主要文化的景観):在作為景觀地區採取庇護辦法的日本各級行政區中選定。

    古建築群[編輯]

    選定的9件重要人文景觀是滋賀縣近江八幡市的「近江八幡の水郷」,岩手縣一關市的「一関本寺の農村景観」,北海道沙流郡平取町的「アイヌの伝統と開辟による沙流川流域の文化的景観」,愛媛縣宇和島市的「遊子水荷浦の段畑」,岩手縣遠野市的「遠野荒川高原牧場」,滋賀縣高島市的「高島市海津・西浜・知内の水辺景観」,大分縣日田市的「小鹿田焼の里」,佐賀縣唐津的「蕨野の棚田」,和熊本縣上益城郡山都町的「通潤用水と白糸台地の棚田景観」。

    《文化財珍愛法》中劃定的文化財產分類以下:(此中相對主要者標註為粗體)

    風光名勝(日語:記念物),可分為:

    文化財產回護技術(日語:文化財の保留手藝),指保護文化財產過程當中必須的製作、補綴一類的技術。該法還對日本文化財產進行劃分與界定翻譯

    日本的文化財產由日本《文化財庇護法》進行規範,它規定了對日本文化財產認定與管理、庇護的方式。

    物資性文化財產[編纂]

  • 登錄有形文化財(日語:登録有形文化財):還沒有被日本當局或地方公共整體認定的物資性文化財產翻譯這些主要是從明治維新至二戰這段期間稀奇需要保留或有效行使的(如建築)近現代文物。

    民風文化財產[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