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當局來到台灣後實驗的國語活動,限制民眾在公共場所使用方言,重壓反而致使早年移居台灣的閩南人及台灣原居民本土意識昇高,並常以口語作為不異族群的證實。方言成長只視乎社會蓬勃情況而定。而方言則分歧,正規黉舍都不設正規方言課程,乃至有黉舍劃定其他時間亦不克不及利用。
中國歷史上分為標準語和方言兩種,標準語即官話,而方言一般指處所性語言。語法、常用辭彙經常截然不同。
各處所說話差別如許大是歷史構成的。古代交通不便,地區間相互交流較少,故各地方言相差甚遠,音素、調子。歷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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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幹規範 |
從台灣日治時期到民國當局統治期間,台灣的各類非官方說話就一向遭到國語活動,先後踐諾日語、官話漢語等官方說話之政策打壓翻譯在1985年所公布,鎮壓公共場合利用本土說話的《語文法》作廢立法後,1988年台灣倡議還我母語活動,爭奪多元說話政策、點竄《廣電法》對地方漢語的限制,乃至爭奪新聞節目。
目前台灣經常使用的語系分為以下幾類
語言介紹[編輯]
台灣說話保護活動[編纂]
內部保持[編纂]
參考文獻[編纂]
- ^ 陳章太在記者碰頭會上的發言,中國說話文字網記者 2006年3月22日
- ^ 黃宣範翻譯社 說話、社會與族群意識--臺灣說話社會學的研究, 台北: 文鶴: 53–56, 1993、彭文正. 台灣首要報紙客家意象研究 (PDF): 3. [201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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